2011年3月1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从此上升为国家战略。宁波作为浙江海洋经济大平台中的核心成员,早在1992年就提出了“以港兴市”的口号,凭借港口优势,宁波港率先迈入国际大港的行列。在与国际接轨的同时,宁波港口建设、城市经济依托、海洋文化积淀等问题逐渐浮现,追根究底,问题的根源在于走国际化道路如果没有完备的法制建设,就难以实现法治保障。因此,只有加快形成完善的港航法律法规体系,以法治港,才能依法促港,以港兴市。
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经济发展,现代化建设,研究报告,2012
易凌: 易凌,浙江万里学院法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陈文岳: 陈文岳,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院长
冯一文: 冯一文,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