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复合型的安全结构框架内,地区安全困境的存在已经成为威胁东亚地区内部国家安全环境和区域合作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如何推动公共产品提供缺失现象的解决,如何确保公共产品提供的及时有效,如何最大限度地保证东亚地区的和谐与发展,已经成为国内外学术界研究的重点。
在第1章的理论部分论述中,我们得出,在相互依赖的全球化背景下,国际性的制度化安排是公共产品得以有效提供的最有效保证。各国根据对自身利益的判断和认定,通过相互博弈和理性选择,建立富有治理和规范功能的国际性或地区性制度,这些制度可以有效定位各国在地区系统中的位置,并且为各国行为的开展树立基本规范和原则,使各国的行为在制度的规范化框架内进行。国际制度汇集了各个参与国的利益预期,遵守既定的国际制度可以实现自身利益预期或产生积极的发展效果,如果违背既定的国际制度,不仅达不到自身的利益预期,还会受到制度规则的惩罚,从而可以制约不负责任的个体行为,促进个体在相关领域的合作。此外,各个国家在国际制度的框架内进行决策制定与行为实践,可以实现国际秩序的规范化运行,可以在不诉诸武力或暴力的情况下处理冲突和解决纷争,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体国家和整体秩序间的良性互动。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国际制度具有内化功能,国家在国际政治生活中,接受国际制度,按照国际制度的规范和原则来行动,在这个过程中,国际制度逐步内化到国家内部决策制定过程中,逐步培养起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行为责任感,从而使国际关系的运行处于制度化的运行模式中,形成稳定的国际秩序和富有安全感的国际社会。
因此,在解决东亚安全合作中公共产品提供不足的问题上,笔者认为,应该借助于国际制度的规范和治理力量,面对东亚已经形成的区域层次化的安全结构特征和复合安全体的结构模式,在东亚建立复合型安全机制,即建立以多边主义为原则,以安全信任机制构建为基础,以多层次的合作安全机制为内涵的全方位的、复合型的安全机制,借助制度的构建与运行来实现东亚安全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