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非常注重法治,这也体现在有关性别平等方面的法律体系。以联邦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的平等保护为基础,美国制定了一系列致力于在政治、教育、就业等领域保证或促进性别平等的联邦法律,包括《高等教育法》《妇女教育法》《同工同酬法》《妊娠歧视法》等。除了立法外,美国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行动以落实联邦宪法和法律,如采取肯定性计划
纽约市在女性权利保护方面是美国的先驱城市。纽约市女性法律保护是多层次多方面的,在联邦和州法的基础上形成了较为全面的法律保护。从法律保护的规范体系来说,包括联邦宪法及法律、州宪法及法律以及纽约市地方规定;在法律保护的内容方面,包括性别平等保护的原则性规定、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教育文化权利、婚姻家庭权利、社会保障权利等。为了更好地呈现纽约市女性法律保护的全貌,在介绍美国法律概况的基础上,本节从法律保护的具体内容出发,从联邦、纽约州和纽约市三个层面加以介绍。需要指出的是,基于美国的法律体制,有关性别平等的法律不限于成文法,还有大量的判例法存在;成文法不限于联邦、州和市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也有联邦、州和市行政机关所制定的法规和行政规章等。纽约市的地方规定都是在州法和联邦法的基础上制定的,鉴于篇幅,在此主要介绍有关女性保护的成文法,在对纽约市女性保护的成文法进行介绍时,也会对联邦法律加以介绍。此外,对性别平等的法律保护,不仅涉及立法保护,还涉及执法保护和司法保护问题,专门执法机构的设置、行政机构所采取的措施如美国的肯定性行动计划以及法院对相关案件的审理都直接关系着女性平等权利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美国女性权利的进步。因此,本节也会涉及行政执法机构和一些重要的司法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