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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法治模式的特点和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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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和芬兰两国友好关系不断加强的背景下,中芬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获得新的更大的推动和发展。2010年9月底至10月初,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代表团访问芬兰,既增强了两国法律领域的相互了解和共识,又开启了未来两国法律界相互学习和借鉴的新路径。代表团参加了中芬法治模式研讨会,访问了芬兰国会宪法委员会、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最高检察院、司法部、国会监察官办公室、赫尔辛基大学,既介绍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和发展趋势,又学习了荷兰法治模式的特点、宪法改革的新进展、国会宪法委员会的独特性、最高行政法院的特点、最高法院的特色、检察官制度和国会监察官制度的特色,以及芬兰法治建设中人权法地位上升的趋势和轻刑化政策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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