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有效的合宪性审查机制是保障法制统一的关键所在。基于现行的国家制度与法制传统,我国的合宪性审查采行的是复合式审查模式,即根据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不同,对法律、法规、规章分别采取不同的审查模式。本文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提出了完善合宪性审查机制的具体建议。
法治发展,法治模式,法律制度,中国,芬兰
刘小妹: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科研外事处处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立法学。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等。出版专著5部,发表论文50余篇,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