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俄罗斯私有化法》的规定,俄罗斯联邦财产基金会是国有财产的国家代表,并管理和汇集国有财产私有化后的所得款项。受“国资委”的委托,俄罗斯联邦财产基金会直接负责国有财产的拍卖和出售。然而,总统监察总局和议会稽查委员会的调查表明,俄罗斯联邦财产基金会在工作中存在着“严重的失误”。为“赶进度”、增加“私有化收入”,往往抛售一些赢利的重点企业。这无疑于“杀鸡取卵”,变卖“正生蛋的母鸡”。
俄罗斯政府新一届年轻领导班子,接受西方货币主义理论,为降低过高的通货膨胀,实行紧缩的货币财政政策。由于生产萎缩,税收困难,严重影响了政府预算和国库收支。经济活动中相互拖欠严重,企业“三角债”盛行。为避免重新开动国家印钞机器,年轻的改革派自告奋勇,宣布“私有化、出售企业,就可以大大增加财政收入”。这一度成为私有化领导人回击议会反对派的“一个理由”。
1994年后,特别是1995年,俄罗斯私有化过程中,企业拍卖活动一浪高过一浪。人们发现,被推向拍卖场的大多数是一些赢利的或有优势的大型国有企业。利润丰厚的燃料能源、天然气、通信等部门的企业,屡屡被看中出售,交通、军工企业也不例外。然而由于企业拍卖价格过低,实际上是“得不偿失”。据俄罗斯权威人士披露,俄私有化进程杂乱无章,国有资产被廉价出售,原来国有的12.5万家企业仅以每家企业1300美元的平均价格被卖到私人手中。俄罗斯500家大型企业,出售总额为72亿美元,而专家和国家财团评估的市场价值为2000亿美元。
1994年,俄罗斯30个特大型国有企业拍卖过程中,有23起拍卖活动只有一个竞争者。这不仅造成竞拍活动有欠公允,也严重违反私有化的有关法律规定。俄罗斯舆论指出,在一些“肥水”企业的拍卖过程中,总有几家私人银行或财团的身影。
在俄罗斯联邦财产基金会主持下,进行了一些投资、引资性质的私有化拍卖。按规定竞争者必须履行向企业投资的义务。然而,拍卖的锤子落下后,有些揭标方违背合约,拒不履行注资的义务。这涉及俄罗斯一些大型的有色金属或石油企业,造成上述企业陷入两难的困境。
仅1995年,在俄罗斯联邦财产基金会主持的国有企业私有化活动中,就发生了85起揭标或购买方违约的事件。其中,未按时提交注资文件的有41起;拖延注资的35起;注资不足的9起。除此之外,还发现大量的违规操作、权钱勾结等现象。
对参加私有化企业拍卖的公司,缺乏对其资信情况的调查。经常发生银行内部互相提供担保。对于拍卖后的注资情况,俄罗斯联邦财产基金会只简单地查看一下有关的票证,而对将来的资金去向和使用情况漠不关心。
在私有化竞拍过程中,有的公司资金来源不明,不排除俄罗斯境内外黑社会势力“洗钱”的可能。外国公司有意地避开俄罗斯法律,利用冒牌公司出现在私有化市场。调查报告显示,俄罗斯私有化过程中,并未吸引世界著名的跨国公司,尤其是生产性公司的参与。在私有化突飞猛进的1996年,全俄工业生产下降5%,全俄固定资本投资下降18%。
私有化企业拍卖过程中,缺乏公开和透明度。拍卖信息和宣传落后,影响了有潜力的投资者的参与。
最令两个检查小组气愤的是,作为俄罗斯政府管理国有财产的机构,竟然也被一家私人商业银行欺骗,诈骗总金额高达400多亿卢布。
1995年,俄罗斯联邦财产基金会选择了一家名为莫斯科储蓄银行的私人金融机构,委托它全权代理私有化企业拍卖的资金款项,并且在有关新闻媒体广泛公布。
然而,事隔不久,莫斯科这家私人银行由于侵吞客户的290多亿卢布的资金,而身缠官司。1995年9月6日,俄罗斯检查机关正式立案,并对这家银行进行刑事侦察。直到此时,大名鼎鼎的俄罗斯联邦财产基金会领导人才如梦初醒,急忙宣布中断与这家银行的联系,并要求银行在三天内,归还俄罗斯联邦财产基金会所存的巨款。然而,银行断然回绝,宣布已无任何履约能力。
由于俄罗斯联邦财产基金会的失误,不仅使俄罗斯损失了400多亿卢布的资金。更为严重的是影响了俄罗斯私有化的信誉。因为400多亿卢布中包括拍卖国有企业股票的收入,也包括竞拍失败方缴纳的保证金。
另外,调查中还发现,俄罗斯私有化的三个主管部门内部管理混乱。在人员任用上“任人唯亲”。俄罗斯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官员,大多来自圣彼得堡。也就是说,都是丘拜斯、科赫等人的同乡好友。而俄罗斯联邦财产基金会的官员则多来自叶利钦的故乡——乌拉尔地区的叶卡捷林堡。甚至连来自该市的刚刚毕业的中学生,还在莫斯科读大学一年级便被安排在机关工作,并委以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