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越南宪法规定,国会是最高人民代表机关,是最高立法机关,也是最高权力机关,行使对所有国家活动的最高监督权。国会改革的任务就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这些规定从纸上的东西变成现实。正如2007年7月9日国会主席阮富仲在越南第十二届国会第一会议的开幕词中所说:“要使国会逐步与最高人民代表机关和最高权力机关的地位相符。”
陈明凡: 1972年6月生,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当代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出版专著2部,参编著作7部,发表学术论文60多篇,多篇文章被《新华文摘》《红旗文摘》《马克思主义文摘》及人大复印资料等全文或部分转载。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4项,参与国家级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及省部级项目7项。2009年入选北京市新世纪社会科学理论人才“百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