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独立后,吉尔吉斯斯坦实行双语制,并在法律上进行了规定。1992年《教育法》第五章专门涉及了教学指导语问题,规定吉尔吉斯语是基本的教学用语,同时在所有的学校,吉尔吉斯语、俄语都是强制课程。尽管如此,吉尔吉斯斯坦的双语教育仍然存在问题,其真正的双语制并没有建立起来。仅仅吉尔吉斯族和其他民族有可能接受个人双语(吉尔吉斯语和俄语),而大部分俄语居民却保持着单语,这就是一种典型的不平衡双语制现象。独立后政策制定者一直努力试图扭转这种趋势,但没有成功。本文探讨了吉尔吉斯斯坦不平衡双语制的背景、内容和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