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亚国家自我身份建构、国家间身份建构以及集体身份建构属于不同的层次,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促进区域合作的进程。如果说东北亚国家自我身份建构是集体身份建构的基点和区域合作的前提,国家间积极身份建构是集体身份建构及区域合作的关键,那么,集体身份的建构则是东北亚区域合作的终极目标,也是区域合作成功的标志。如前所述,集体身份是各行为体(国家)形成共同认知架构的过程,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包含建构、维系与改变的过程。其中集体身份的建构至关重要。所谓集体身份建构,是指“重新界定自我和他者的界限,建构一个‘共同的自群体身份’(in-group identity)或是称为‘群体意识’”。东北亚国家集体身份的建构,就要求东北亚区域各国要转变认同观念,超越民族主义,淡化本民族、本国家的利益,树立地区意识至上的观念,建构东北亚地区身份认同。当然,超越民族主义对东北亚各国来说是个相当遥远的议程。本章主要探讨能够促成东北亚国家集体身份建构的内部和外部动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东北亚国家集体身份建构的具体路径。一定意义上,东北亚区域合作的互动实践是促进集体身份形成的客观物质保障,东北亚主要国家中日韩三国集体身份的示范作用是促成集体身份形成的关键。而东北亚地区身份认同的形成既是东北亚国家集体身份形成的标志,也是东北亚区域合作成功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