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已有的相关尝试,贵州“瓮安事件”的经验积累,《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五十条“可以试行未成年人违法和轻罪记录消除制度”这一原则性立法的规定,为建立健全贵州省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础。要完善贵州省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法律规定,还需要寻求制度配合,发挥整体联动合力,即建立社会调查制度,与社区矫正制度、社会帮教制度对接。
研究报告,2013,社会主义法制,贵州省
张菲菲: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社科信息部助理研究员。
胡月军: 云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出版专著《管窥刑法》,在《刑法论丛》《中国图书评论》《人民检察》《贵州民族研究》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篇,在《刑法评论》《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报刊发表文章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