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项目征收征用补偿实施过程中,存在征收征用补偿公共利益标准适用范围不明确、程序不完善,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方面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结合现行土地房屋征收征用补偿制度和改革的价值取向,要较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和困难,应建立健全征收征用补偿的公正程序和机制;创新公益性重大项目补偿机制,拓展补偿渠道;积极探索非公益性重大项目征收征用补偿的市场化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征收征用补偿工作的组织领导、学习、培训,特别要注重工作方法。
研究报告,2013,社会主义法制,贵州省
贵州省政府法制办课题组: 课题组组长:朱玉(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副组长:高煜明(省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省政府行政复议办专职副主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成员:冯小山、孙林、石胜勇、王芳、伍欣、贾梦嫣、洪明星;执笔人:石胜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