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保护是利用社会力量保护公共产品的一种创新机制和政策工具。通过保护主管部门与保护者之间的协议,约定双方的责权利和评估方法,保护者在履行保护责任的基础上能够获得相应的补偿或发展机会。通过在青海、四川等区域的实践,证明协议保护是能够促进社会参与、提高保护成效的有效方法,也是对生态补偿机制中补偿方式的探索。
环境保护,研究报告,中国,2010
李晟之: 李晟之,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工作人员。
何欣: 何欣,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工作人员。
冯杰: 冯杰,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工作人员。
毛晨丁: 毛晨丁,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