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先肯定了我国财政支农政策对农业生产发展特别是粮食产量增长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指出,财政支农增长在年度之间并不平稳,财政支农支出的年度间波动恰好与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短期波动相一致,作为一种短期投入要素,这种财政支农的波动不仅未能平减农业生产的波动,反而可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另外,财政支农支出的变动未能对自然灾害的变化作出应有的积极反应,与农产品收购等政策的短期变化也不协调一致。
文章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国家财政支农支出的年度变化主要取决于总体财政实力的变化,而不是农业生产的需要。由于国家总体财力有限,财政规模较小,对农业的支持只能优先选择吃饭财政(人头费为主),无法实现调控财政。因此,要改变现状,必须首先提高财政能力,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其次要调整财政支农结构,增加对生产的调节作用。而且还要加强各部门和各种政策工具之间的协调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