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证券交易所监管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分析。强化证券交易所独立主体地位,充实证券交易所监管法律权力,是顺应证券交易所世界发展趋势,增强中国证券交易所市场竞争实力,促进中国证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选择,中国新证券法对此亦有所体现。证券交易所在获得独立主体地位和充实监管权力的同时,其面临来自证券市场各方主体的法律争议与诉讼风险的可能性也与日俱增,本文试图就证券交易所监管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问题展开论述。
金融法,研究报告,中国,2007
段威: 段威,男,法学博士,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