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2006年银行第一案为例,对银行内控机制的完善作了分析。在制度方面,银行业的稳健运行是以健全的产权制度、业务经营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制约制度等制度作保障的。为此,要防范银行业案件风险,最根本的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规范从业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通过制度性约束,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金融法,研究报告,中国,2007
胡燕京: 胡燕京,男,经济学博士,教授,青岛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陈芳: 陈芳,女,青岛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