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中国公司债券发行监管体制的改革——基于公司债券与企业债券区分的视角
在线阅读 收藏

我国目前存在着公司债券与企业债券两个法律概念,两种法律制度及相应的实践。企业债券的历史局限性越来越明;更为重要的是,相当一部分企业债券并不是真正的企业债券,而是公共债券。未来应当选择适当时机废止企业债券,并以之为基础严格区分公共债券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的发行应当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