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以营利为目的, 违反国家著作权管理法规, 销售明知是刑法第217条所规定的侵权复制品,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犯罪行为。当年规制的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确有不少有待诠释与完善之处,本文拟就诸此问题进行阐述研究,包括:关于侵权复制品罪的范围界定、发行、销售与出版行为的联系与区别、本罪的主观罪过设置反思、本罪的客观要件设置、亲告罪与自诉罪设置研讨以及此罪与彼罪的认定与处理。
著作权法,研究,中国
屈学武: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