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和企业是现代社会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探讨本性上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如何承担社会公民责任入手,指出作为一种非企业、非政府且具有公益性的组织,社会组织对于企业公民建设从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起着推动作用。这种作用因社会组织的类型不同而不同:社会团体尤其是经济性社团在企业公民建设中是一种服务与监督主体,基金会则是企业公民建设的有效平台,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企业公民建设的环境构建者。
研究报告,中国,企业,社会功能
王玉珍: 河南省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处副处长一级调研员,高级统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