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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态势、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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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中共十五大明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1999年3 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一次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写入了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法律地位的明确,为个、私经济发展创造了很好的稳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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