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关于宗教组织参与市场的初步分析
在线阅读 收藏

中国目前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商品意识日益发达的情况下,许多宗教组织参与了市场。由于参与的范围相当广泛,宗教组织参与市场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问题。虽然宗教组织获取资金的渠道不限于市场,可是,通过市场获得的资金在其总资金中的份额显然正在上升。但是,法学界似乎并不十分关心这一问题。

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或许是有意义的。因为,任何社会组织都须具备一定的功能,法律在保护人们结成社会组织的时候,是为了正式地承认、尊重和保护这些组织按照其功能存在于日常生活之中。宗教组织的社会功能与其说是生产或经营,不如说是方便和帮助人们追求信仰。我在下文将把宗教组织的功能界定为弘扬教义,扶弱济困。因此,尽管宗教组织不可能与市场无关,例如,宗教组织如果需要固定的活动场所,可能要与建筑商订立建筑合同,可是,其本身是否应当拥有大量用于生产和经营的财产,是否应当利用这些财产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就成为一个问题。

我试图从三个方面简要地讨论这个问题。第一部分初步描述中国宗教组织参与市场的现状;第二部分简要讨论宗教组织与市场的关系;第三部分就法律应如何对待宗教组织参与市场提出初步分析。

应当说明的是,由于资料限制,目前尚未就此问题展开详尽研究。本文仅仅是一个初步的讨论。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