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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中国国内立法——少数民族的权利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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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已经在1997年和1998年先后签署了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两个国际人权公约,即《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并于2001年批准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737273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也会成为现实。本文仅就少数民族权利的保护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第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规定(即第27条,包括该条的起草过程、对该条的不同解释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第二,中国的国内立法情况;第三,中国民族立法存在的一些问题;第四,中国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面临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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