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总体方案》、《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2001~2020)》、《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等政策文件,制定《浙江省文化建设“四个一批”规划(2005~2010)》。本规划以文化产业发展为主,是我省“十一五”规划体系中的重点专项规划。规划中的“四个一批”是指,建设一批重点文化设施,发展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培育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区块,壮大一批重点文化企业。规划的范围是按照国家统计局2004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浙江省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总体方案》,并结合我省实际界定的,具体包括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化旅游、体育五大领域。规划期限为2005~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