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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与农民组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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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下的新农村建设旨在将农村社区纳入现代社会保护体系,实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化解城乡二元结构,建构和谐社会。然而,新农村建设不同于国家的粮食直补,可以直接面向一家一户的小农,它需要农村组织的中介作用。而且这个农民组织还必须能够真正代表农民的利益,为广大农民所信任和拥戴。基于此,本文首先介绍了村民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自成立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当下发展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发展的对策,其次概述了目前国内现有的农民自组织的状况和作用,最后指出在各地成立类似于中国台湾的农会、日本的农协那样的农村组织是历史发展的要求,新农村建设缺它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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