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改革前各阶级占有耕地情况
不公平的土地占有关系是封建土地制度的基础,但还不是封建土地所有制所特有的。在土地私有的制度下,土地占有的畸多畸少普遍存在着。封建土地所有制另一个主要的特点是地主使用土地的方式。世界上各个国家由于历史条件和社会条件不同,地主利用土地的方式各不相同。如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普鲁士的地主大多雇佣工资劳动者经营自己所有的大片土地,他们是资本主义的经营地主;英国的地主多把所有土地租给资本家去经营,在资本家获平均利润的基础上收取地租,他们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收租地主;俄国十月革命以前,许多地主利用半强制的负债劳役来经营土地,是半封建的经营地主。在土地改革以前的中国农村,地主土地所有制的重要特性是土地可以买卖或土地的商品化,但是土地商品化并没有变更土地与直接生产劳动者结合的方式,没有改变土地占有者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封建剥削关系。地主不从事主要农业劳动,多数地主也不经营土地。他们把土地分割开来,出租给无地少地的农民耕种,靠收取地租营利,寄生于土地。据20世纪30年代的大量调查报告推算,全国地主所有的土地,大约只有10%留着自己经营,其他部分都是分割开来租给佃农耕种。地主占有的土地越多,其出租土地的比重也越高。即使在地主经营的少数土地上,封建地主雇佣农民耕种,与农业资本家雇佣农业工人耕种也有所不同:后者之间是单纯的资本雇佣关系,前者之间则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工的人身自由受到一定限制。有一些雇佣形式本身就是封建性的。如“典当雇佣”、“娶妻成家雇佣”、“养老雇佣”、“债务雇佣”、“近似租佃关系的雇佣”等等。在封建土地关系中,农业劳动者受着土地债务及宗法关系的束缚,不是自由出卖劳动力,获得货币工资的自由劳动者。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农村,封建地主占有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居于各阶层之首位。对主要生产资料的这种占有关系和使用关系,决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在诸种土地占有方式和使用方式中居于主导地位。它表现为封建土地所有制对其他土地占有方式的支配关系,以及地主阶级在农村经济生活中的垄断地位和政治生活中的统治地位。这种地位受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制度的保护而顽固地持续着。
');" class="a2">收藏中国有一句老话:民以食为天。对于人口数量世界第一的中国来说,吃饭问题始终是个大问题。吃饭离不开粮油,粮油的生产离不开土地。中国国土广袤,但是人均耕地很少。据1949年底的统计,全国耕地面积为146822万亩,仅占国土面积的10.2%,农民人均耕地为3.28亩,仅为世界平均占有量的1/3,相当于加拿大的1/17,美国的1/8,苏联的1/7,法国的1/3,印度的2/5。由于中国是这样一个耕地有限的农业大国,所以耕地如何分配,归谁占有,历来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经济关系问题。
土地改革以前,中国农村居主导地位的是封建土地所有制,即不事耕作的少数地主占有大量土地,以耕作为生的多数农民却很少甚至没有土地,被迫租地耕种,向地主交纳高额地租。根据1952年8月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材料,全国土地改革以前,各阶级占有耕地情况见下页表。
这项统计表明,占全国农户不到7%的地主、富农占有耕地总数的50%以上,而占全国农户57%以上的贫雇农仅占有耕地总数的14%,处于无地少地状态。地主人均所占耕地为贫雇农的数十倍。
全国土地改革前各阶级占有耕地情况
不公平的土地占有关系是封建土地制度的基础,但还不是封建土地所有制所特有的。在土地私有的制度下,土地占有的畸多畸少普遍存在着。封建土地所有制另一个主要的特点是地主使用土地的方式。世界上各个国家由于历史条件和社会条件不同,地主利用土地的方式各不相同。如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普鲁士的地主大多雇佣工资劳动者经营自己所有的大片土地,他们是资本主义的经营地主;英国的地主多把所有土地租给资本家去经营,在资本家获平均利润的基础上收取地租,他们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收租地主;俄国十月革命以前,许多地主利用半强制的负债劳役来经营土地,是半封建的经营地主。在土地改革以前的中国农村,地主土地所有制的重要特性是土地可以买卖或土地的商品化,但是土地商品化并没有变更土地与直接生产劳动者结合的方式,没有改变土地占有者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封建剥削关系。地主不从事主要农业劳动,多数地主也不经营土地。他们把土地分割开来,出租给无地少地的农民耕种,靠收取地租营利,寄生于土地。据20世纪30年代的大量调查报告推算,全国地主所有的土地,大约只有10%留着自己经营,其他部分都是分割开来租给佃农耕种。地主占有的土地越多,其出租土地的比重也越高。即使在地主经营的少数土地上,封建地主雇佣农民耕种,与农业资本家雇佣农业工人耕种也有所不同:后者之间是单纯的资本雇佣关系,前者之间则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工的人身自由受到一定限制。有一些雇佣形式本身就是封建性的。如“典当雇佣”、“娶妻成家雇佣”、“养老雇佣”、“债务雇佣”、“近似租佃关系的雇佣”等等。在封建土地关系中,农业劳动者受着土地债务及宗法关系的束缚,不是自由出卖劳动力,获得货币工资的自由劳动者。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农村,封建地主占有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居于各阶层之首位。对主要生产资料的这种占有关系和使用关系,决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在诸种土地占有方式和使用方式中居于主导地位。它表现为封建土地所有制对其他土地占有方式的支配关系,以及地主阶级在农村经济生活中的垄断地位和政治生活中的统治地位。这种地位受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制度的保护而顽固地持续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