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是新疆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城市化在推进新疆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的同时,也给广大农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影响。随着新疆城市化及新型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耕地被征用为城市用地并出现了新的特殊群体——被征地农民。土地对于农民来说,不仅是生产资料,更重要的是最基本的生存保障。目前在新疆整体社会保障水平比较低、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的条件下,农民一旦失去土地,就会失去最基本的生活来源,将会面临巨大的生存危机。若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影响新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了保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不下降、生存长远有保障,2004年乌鲁木齐市出台了《撤村建居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并将1.5万多人纳入到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范围。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先后在库尔勒、伊犁、昌吉、塔城、哈密、阿克苏等地进行试点,并取得了一定成绩。新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中养老保险和就业处于重要的地位,而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显得更加重要。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构建过程中,养老保障水平的高低是我们必须考虑的关键因素。过高或过低的保障水平不仅影响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而且严重影响养老保险体系的正常运行,对农民储蓄、社会福利、资本形成及劳动产出会产生巨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