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重申“两个毫不动摇”,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强调要“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类隐性壁垒”。这些重要论述体现了我们党对非公有制经济认识的不断深化,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多次强调,非公有制经济是山东发展的一块“短板”,也蕴含着巨大的发展潜力。为全面掌握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了解制约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问题,探究加快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举措,将“短板”做长,把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做强做大,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专门组织力量,围绕促进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形成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