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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地权纠纷的发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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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土地二轮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深入人心,土地承包权的法定格局在政治力量的干预下得以暂时建立。从2004年开始,国家先后投入专项资金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不久,良种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以及各种惠农政策先后出台,这进一步提升了土地的价值。2007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得以推进,其沿袭了分田到户的改革思路,力图将集体山林的承包权确权到户。这一系列政策和改革在江镇范围内如火如荼地进行,围绕地权的产权制度建设仍然在继续深化。

改革意味着利益的重新调整与确认。随着地权改革涉及领域的不断扩展和深化,由此产生的权属矛盾的数量和强度也在日益增加。每次农村改革往往就是农村矛盾的集中爆发期。在江镇所在的白云区,乃至整个楚市范围内,地方政府都在为当地的三大矛盾——耕地确权、林地确权和小产权制度改革796994所引发的社会纠纷所困扰。由于土地价值日益显露,农民不仅要求将一些权属“模糊”的土地就此确权到户,而且不认同当初二轮承包和土地确权所建立的法定秩序,农民社会围绕土地的利益争夺活动开始大规模涌现。与农村税费改革之前相比,农民对待土地的态度已经迥然不同。

在访谈中,基层的干部也充满抱怨。他们认为,土地权属越是要明晰到户,土地的纠纷就越难以解决。从江镇2004年之后所产生的地权纠纷来看,土地纠纷不仅纷繁复杂、种类众多,而且直接涉及相关利益主体的大量既有利益,以至纠纷表现出“零和博弈”的特征。关键问题在于,在乡村社会中,土地纠纷的解决不是一个依靠法律就能辨析权利边界的司法技术问题,它涉及农民社会中一整套传统的土地伦理观念。

本章将对江镇的地权纠纷做出总体的呈现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将重点分析地权纠纷中农民的行动逻辑和秉持的传统土地认知,探析当前建立地权新秩序所面临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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