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仅《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反家庭暴力有直接规定,但规定缺乏系统性、专门性和可操作性;妇女维权法庭的设置、名称不统一,缺乏家庭暴力案件特别审理程序;快速出警未达100%;庇护所功能单一,条件过高,经费缺乏。因此有必要修改法律,并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增加反家庭暴力规定;统一妇女维权法庭的设置、名称;设立家庭暴力案件特别审理程序;强化快速出警制;庇护所提供多方帮助,降低庇护条件,政府提供经费,鼓励社会捐赠。
家庭暴力,针对妇女的暴力,男性参与,性别文化,性别平等
林悠: 林悠,女,江南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