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是自然人之间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在遗传学和社会学意义上,亲属泛指由婚姻、血缘所连接的一切具有血缘同源性、姻缘相关性的个人之间的关系。这一意义上的亲属关系,构成一种网络化的生物遗传结构和婚姻社会结构,在横向上无边无际,在纵向上无始无终,难以穷尽。法律意义上的亲属,其范围比遗传学和社会学意义上的亲属狭窄,仅指为法律所确认和调整的自然人之间基于婚姻(结婚)、血缘(出生)和法律拟制(收养)而发生的身份关系。为进一步理解亲属的法律定义,本文将在此明确它与相似概念的区别。
亲属法,继承法,婚姻法,亲子关系
薛宁兰: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性别与法律问题。
金玉珍: 1975年生,辽宁省丹东市宽甸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法学硕士。2000年赴日本早稻田大学交换留学。发表《韩国妇女运动与母性法律保护》等论文5篇,在《民商法论丛》和 《中日民商法研究》等期刊发表译文7篇,待出版《韩国民法典·朝鲜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