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回答了“中国人想要什么样民主”这个问题,但我们的心情并不轻松。从前面八章的讨论可以看到,在“中国人想要什么样民主”的想法中,有三个要点跟当前很多人都在思考的关于政治体制改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等问题,是有密切关系的。第一,从文化角度看,中国人想要的民主,是德治优先于法治,对人的信赖多于对制度的信赖。中国人没有强烈的追求西方式民主的主观愿望。第二,中国人对中国建设民主的现状大致是满意的,但仍然希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建设和发展民主。第三,中国人希望政治体制改革和建设民主的目的,主要是解决腐败严重和人民群众监督政府两个问题,以使执政党能够真正代表人民利益,政府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上面所说的中国人对民主看法的三个要点,与许多政治学研究者的看法并不相同,它们甚至还落后于决策层的思想,落后于我们国家在建设民主方面已经实际发生的制度化进程。例如,德治优先于法治,对人的信赖多于对制度的信赖这种观念,跟已经载入我国宪法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相比,就不相适应。实际上,中国人想要什么样民主,是一种客观存在,它属于实际情况“是怎么样”的范畴。这跟研究者所认为的“中国应该要什么样民主”是两回事,即人们常常说的实然和应然的问题。对于决策层来说,也不能说中国人想要的民主就是中国应该要的民主,也不能说中国人想要什么样民主,我们今后就建设什么样民主。在某种程度上,中国要按照“应该怎么样”来建设民主,制度前进了,把民众的观念往前带动。比如我们在第八章中讨论的,中国人在理性层面上认同法治的原则,但在文化层面上还是受人治的影响较多。从接受原则到观念的变化之间,其实并没有跨不过的鸿沟。如果我们的公民教育,我们的媒体宣传能够有意识地去做,那么,我们的实际情况更多地表现出法治的原则,文化观念的相应变化都是可以预期的。孙中山当年讲过宪政的三个阶段,中间那个训政阶段,说的也就是这个意思。所谓文化的东西很难改变,是一个比较模糊的说法。文化的东西有深层的,也有表层的。表层的观念、习惯,事实证明是可以随着客观环境的改变而改变的。比如,同样属于中国文化的中国台湾地区,从上个世纪80年代解禁,从国民党一党执政过渡到现在基本上算是一个不很成熟的两党制格局,台湾地区民众在政治观念的层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这并不妨碍全世界仍然视台湾地区的文化为中国文化。大陆同胞到台湾地区观光,感觉台湾地区人民在文化方面跟我们还是一样的,还是中国人。这大概可以作为一个说明文化不变与可变的例子。还有中国的香港、澳门,以及日本、韩国,都属于儒家文化的圈子,他们采用西方民主制度后,在政治观念层面上也有很多变化,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脱离儒家文化的特征。
那么,中国应该要什么样的民主?这是个大问题。从大处好回答,这一点决策层已经做了,就是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但要具体回答就困难重重了。当然,从实践中找答案是最好的办法。所以,我们的回答是——从现在做起,从解决具体问题做起。
前二三十年流行过系统论。能够流行是因为它有一定的道理。社会是一个大系统,政治是一个子系统。政治生活中各种因素或者说问题都互相影响,彼此联系,形成一个链条。你认为这根链条松了,或者掉了,你可以从任何一个环节着手,来修理这根链条,或者从任何一环开始,把它重新套在齿轮上。当你这样做的时候,自然而然地就会触动整根链条,影响整根链条,最后导致整根链条的问题得到解决。拿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来说,可以从治理腐败着手,可以从反对官僚主义着手,可以从治理“三公”消费着手,可以从调整官僚经济成分着手,可以从保障和落实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自由着手,可以从扩大媒体对官员的监督着手,甚至从整治房地产的暴利,或者整治高速公路不合理收费着手,都可以一环连着一环,触动整个政治体制,最后建设出一个中国特色的民主来。
关键是怎么解决问题。以反腐败为例。从上世纪80年代腐败现象刚刚露头,邓小平、陈云等老一辈中共领导人就极其重视,话也说得很重,甚至说不坚决反腐败就会亡党亡国。执政党系统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行政系统的监察部,司法系统的检察院反贪局,一个接一个建立起来。2012年,胡锦涛在中共十八大报告中说,反腐败“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
为什么政府干预经济过多?原因之一,来源于我们对政府角色和政治作用的理解。1994年的《中国“政治人”》曾经指出过,中国文化希望通过政治达到“扬善”的目的,所以它要由政府来领导社会,引导社会往前发展,包括发展经济。西方文化希望通过政治达到“抑恶”的目的,所以它要政府是对社会起保障作用的。一个社会往什么方向发展,人民如何追求幸福,这是社会和人民的事情。
政府干预经济过多的另一个原因是,在世界范围的现代化进程中,中国是一个后发展的国家,同时它从前又是一个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要在较短时间内有一个比较快的发展速度,中国采用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也是很自然的。事实证明,这种模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这种模式对很多发展中国家有很大吸引力。但它最恶劣的一面,就是使政府过多介入经济,给权力寻租提供了丰厚的土壤,以至于滋生出腐败这个顽疾。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一方面,我们应该认识到政府主导经济发展固然有它的好处,但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适时地调整政府的角色,让政府逐步走到保障和服务的位置上去,让人民追求自身利益、追求幸福成为经济发展的动因。另一方面,面对不得已而为之的发展方针带来的腐败,我们也可以看看其他国家和地区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比如说,在透明国际清廉指数排行比较靠前的国家,如丹麦、芬兰、新西兰、瑞典,还有文化上跟中国接近的国家和地区,比如日本、韩国、新加坡,还有中国的香港、台湾、澳门,都应该研究。研究了就可以发现,单纯的腐败,其实并不难反。大致上说来,就是两条,一条是“高薪养廉”,一条是“严刑峻法”。高薪养廉并不是说给公务员的工资要高到天上去,而是说要达到社会平均水平。大致相同的学历、相同的能力、相同的年资,当公务员的收入要跟在其他行业工作的收入大致相当。公务员的工资要让他能够维持一个比较体面的生活。从我们信仰的唯物主义观点来看,只有如此,才有可能谈到公务员不腐败。但是,中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公务员的工资低是一个事实。他手里掌握着权力,这种权力在中国目前所处制度不健全的转轨时期,轻而易举地就可以转化成经济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不把公务员的工资调整到至少与其他行业相当的水平,而要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想或者共产主义精神,让他们不腐败,是一件类似于水中捞月的事情。这就跟前面分析过的伦理主义文化影响政策的例子,比如对待妓女的政策,有共同之处,就是不尊重大家都看得见的事实,没有在这个方面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如果采取学习借鉴的思路,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就跟从前人民币盯住美元的做法一样,选择一个我们认为公务员收入比较适中的国家,比如美国,或者近年的俄罗斯,计算出在这个国家中,大致上相同学历、能力、年资的公务员与其他行业人员工资的差别系数,比如联邦政府部长与一个中等偏大的公司总裁的工资之比是多少。然后我们就参考这个系数来确定中国公务员的工资。该多少就是多少,哪怕部长一个月10万元,局长一个月5万元,不要犹豫。这样做的结果,纳税人承担的支出肯定要比腐败造成的损失小得多。至于严刑峻法,当然也只是个比喻。瑞典一个城市的官员到南非度假,住了自己经商朋友的别墅,回国后被起诉收受商业贿赂。
如前所述,从现在做起,从解决具体问题做起,从任何一个环节着手,都可以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目的,关键是怎样去解决问题。怎样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不能事事都靠自己从头去摸索。就像上面分析反腐败这个例子,要解决一个问题,要采取一个措施,先看看其他国家在这个方面是怎样做的,包括在指导思想和具体的制度安排两个方面,都认真研究一下有没有我们可以借鉴的经验。不要囿于自己的知识和经验,捂着眼睛不看世界,就在自己的这一亩三分地上鼓捣,跟1958年大炼钢铁似的,还以为是自己在创造,在超越别人。到头来一看,原来不是这么回事。举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例子。上世纪70年代末,我们按放权让利的思路搞国有企业改革,1979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若干规定》,把企业经营好坏同职工物质利益联系起来。刚开始不错,后来发现有问题,企业为了扩大自销比例而压低计划指标,不完成调拨任务和财政上缴。1982年开始推广工业经济责任制,解决放权让利中暴露的问题。也是刚开始不错,慢慢又出现问题,比如工资侵蚀利润,行为短期化。随后又试行厂长(经理)责任制和承包经营责任制。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搞股份制改造试点。从90年代中期开始,经济学家说这个时候开始了国企改革的“制度创新”,就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就是公司制度。1993年底全国人大制定《公司法》,1994年开始实施。再后来,《公司法》一次接一次修订,国家对原国企的改制要求也越来越明确,就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把原来的国有企业改制成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制企业。现在回头一看,世界上大概三四百年前就有了公司,二百多年前就有了公司立法,到20世纪,公司法已经很成熟了。我国制定和修改《公司法》,都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外公司立法的经验教训,所以走得还是比较快的,不到二十年,就基本上完成了把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改制为市场经济下的公司制企业,这是一个很大的成功。世界的现代化,包括具有现代意义上的政府来管理一个国家,从18世纪下半叶开始。到现在大约有250年的历史。我们中国开始现代化过程,大概是从19世纪下半叶开始。政府制度方面,1949年把旧的一套砸烂,另起炉灶,建设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到现在有60多年。在全世界190多个国家中,我们中国现在的现代化水平大概排在中间,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2011年中国的人均GDP是5414美元,在世界上排第89名。
所以,要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不需要喊口号,不需要搞运动,不需要一惊一乍地宣布从哪天开始我们要搞政治体制改革了。我们需要的是和风细雨、波澜不惊地从现在做起,从解决实际问题做起。我们要坚持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自己动手解决一个问题之前,一定要先看看人类政治文明在这个方面已经有哪些成果可以供我们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成果不光是看美国、看英国,也要看在现代化发展阶段,在文化上跟我们比较接近的日本、韩国、新加坡,以及中国的台湾、香港、澳门,还有其他国家和地区,都可以看,一是要看人家在这个问题怎么想(指导思想),二是要看人家在这个问题上怎么做(制度安排)。在这个基础上,再提出我们解决问题的方案。这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碰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海纳百川,兼收并蓄,十年二十年以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自然而然就呈现出来了。
这里还有一点要指出来。在前面讨论反腐败的时候,我们曾说过“单纯的腐败,其实并不难反”。为什么这样说,难道腐败有单纯的和不单纯的分别吗?这要追究概念的话比较难解释。拿实际情况来说,十多年前的腐败,可以说还是比较单纯的。而现在的腐败,它跟一个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利益格局结合起来了,它已经不是单纯的腐败了。这种腐败就不好反了。反腐败,实际上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全身的问题没解决,腐败也反不掉。所以,我们在前边说的从现在做起,从解决实际问题做起,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模式,肯定会遇到既定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阻力。还是以反腐败为例。比如研究了各国反腐败的思路和做法,发现可以学习借鉴这种或者那种做法,比如说公布官员财产,可能就会有人说这办不到,不符合中国国情,是盲目学西方。其实并不是因为这种思路和做法行不通,或者对国家不利,而是因为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成果就要触动既得利益,就要调整既定的利益关系和格局。
所以,在这本可能不乏有趣的观点,但主要发现并不令人乐观的小书的最后,我们要说,中国要什么样民主,怎么样建设民主,最终要取决于决策层,我们可以称之为政治精英。在说惯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环境中,这样一个结论听上去可能并不怎么顺耳。但是,我们不得不说,从根本上说,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但是,当历史发展到需要“临门一脚”的时候,“临门一脚”都是由政治精英来踢的。现今中国要什么样民主,怎么样建设民主,最终取决于政治精英如何认识社会现实,如何看待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如何处理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和不走邪路的关系。当然,还有政治精英的责任感,以及由责任感所驱使的政治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