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在全市开展“政社互动”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2日
社区,城市建设,研究报告,太仓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