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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的方法与途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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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努力将其打造成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争取在2015年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达7%,这是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精神并结合浙江实际提出的宏伟目标,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宣传文化等职能部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面临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截至2010年底,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达1056亿元,占GDP比重3.8%,成绩可喜,但与建设文化强省7%GDP占比的目标还有相当差距。而要完成这一目标,则需全省各地各部门共同付出艰辛的努力。

眼下,随着各级党委、政府换届工作的陆续结束,一大批年轻有为、充满激情与活力的新同志走上宣传文化部门领导岗位,摆在他们面前的是全新的工作领域与职责任务。工作不靠“摸着石头过河”,而是希望很快熟悉工作业务、迅速打开工作局面,是许多同志内心的迫切愿望。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与观察,他们感到,现在的宣传文化工作已不是纯粹过去传统思维中的“务虚”工作,而是有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要做,其中,抓好文化产业就是一项新的很“硬实”的工作。文化产业不仅与中心工作紧密相连,有硬性的统计指标,还具有很大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发展文化产业,可谓是上级有要求,群众有需求,自身有追求,利国利民利地方经济社会,利莫大矣。那么,究竟什么是文化产业?文化产业又涵盖哪些范围与内容?如果是一个文化资源和禀赋“一般”的县(市、区),既不具有像杭州市那样发展文创产业的工作力度与条件,又缺乏像东阳横店那样发展影视业的机遇与能人,又该如何来抓文化产业?作为主管意识形态的部门,该如何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抓好本地的文化产业?这些确是萦绕在宣传部门许多同志头脑中的困惑与疑问。

有鉴于此,笔者结合自己几年来从事相关工作的实践与感悟,谈几点粗浅想法。笔者以为要抓好本地的文化产业,必须走好以下三个步骤:

第一步,好学善思。就是要加强学习,振奋精神,充分认识文化产业面临的发展形势、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弄清文化产业的基本含义和内容范围,掌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精神、法律法规等,解决好“是什么”和“要做什么”的问题。文化产业,简单地说就是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它有别于传统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具有意识形态属性和经济属性,是文化与经济相交融的集中体现,有些国家也称之为“内容产业”。文化产业具有优结构、扩消费、增就业、促跨越、可持续的独特优势和突出特点,是一个朝阳产业、绿色产业,对促进经济增长、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着重要作用。抓文化产业,必须注重内容为王,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市场,一手抓艺术创新、一手抓市场开拓;坚持以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增强文化产业发展的活力与创新能力;等等。这些都是中央提出的发展文化产业的基本原则要求,需深刻领会和贯彻。文化产业涵盖面很广,按21世纪初中央宣传部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目录》所示,共分新闻、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服务、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文化经纪与广告会展、文化用品制造、文化用品销售等九大部分,分别构成我国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以内容生产为主的核心层产业是宣传文化部门关注和扶持的重中之重。由于文化产业的概念出现较迟,而发展势头又很迅猛,如文化创意设计、新媒体技术、数字内容与动漫游戏等新兴行业都来不及列入国家统计目录,因此有关部门正在修订完善,相信新的统计体系不久就能面世。

第二步,躬身潜心。就是要深入基层,加强调研,扑下身子,摸清家底,对本区域内的文化产业发展现状、文化事业单位、企业、园区、人才情况及各种可资利用开发、转化的特色文化资源和现有的土地、资金等政策资源要充分掌握,了然于胸,解决好“有什么”、“适合做什么”的问题。要对照国家颁布的统计体系,弄清本地哪些属于经营性文化产业、哪些属于公益性文化事业,哪些项目属于政府鼓励扶持对象、哪些项目属于限止范畴,弄清本地发展文化产业空间有多大、哪些项目适应本地并具有发展前景,等等。从浙江省“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要重点发展的领域如文化创意、影视服务、新闻出版、数字内容与动漫、文化会展、文化旅游、文化产品流通、文化产品制造等产业来看,受传统产业基础和人才集聚等因素的影响,一般来说,新闻出版、数字内容与动漫、文化会展等较集中于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等大中城市,其他产业则无明显的地域特征。至于某地适合发展何种文化产业,省政府公布的“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文化服务业发展规划》已有了明确的规划,各地的任务就是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当然,某一文化产业的发展是由人才、土地、机遇、工作力度等综合因素决定的,有其内在的发展规律与特点,与经济发展水平也不一定同步。既不可强求,也不要消极等待。有道是“只要心中有梦想,头上一定会有太阳”。偏远的浙西山区县开化也能崛起一座规模宏大、工艺精湛的国家4A级景区的根雕艺术园,何况其他市、县?浙商本是一群擅长“无中生有”的大师。横店影视、滨江动漫、金华网游、丽水摄影、舟山沙雕、鄞州民间博物馆及宋城演艺、华策影视、中南卡通等一批优秀文化产业园区(示范基地)和企业的横空出世就是明证:只要付出努力,一切皆有可能。

我省一些地方绘制文化地图,把本地文化名人、民俗非遗、名胜古迹等在区域地图上一一标清的做法值得借鉴学习。只有把家底摸清,工作才能做到有的放矢,目标明确。

第三步,迈步奋行。在明确目标要求和摸清家底后,就要积极行动起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将上级精神与本地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推动区域文化产业上一个新的台阶,真正解决好“怎么做”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规划先动。规划是行动的先导和指南,制定好本地“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目的就是理清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在实际工作中,常常会出现规划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一些地方和部门花了许多钱制定了规划,而后却束之高阁,这种现象是要不得的。经常有基层的同志咨询如何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本人认为规划不求文字太过工整,实用、有指导性就行,重要的是要高起点谋划,解决好发展什么、放在哪里、如何保障等关键问题。规划要切合本地实际,最好由既熟悉本地文化产业情况又懂规划编写的同志来承担制定工作,以避免文化产业规划“众地一面”的情况产生。

二是项目带动。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使之产生集聚和示范效应,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向。要从打造“大企业、大项目、大平台、大产业”的目标出发,扶持、培育若干骨干文化企业和重点文化园区,形成有地方特色的、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的文化产业。项目与企业何来?可考虑采取“激活存量,培育增量”的思路。在扶持好本地现有文化企业和园区的同时,从几方面入手:首先是抓转制。按照文化体制改革的时间表和任务书,将一些经营性的或有市场开拓能力的文化事业单位如电影院、地方文艺院团等进行转制,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新的市场主体。其次是抓转化。即顺应推进经济转型升级需要,鼓励企业把一些依附于主业特别是工业经济的创意设计、广告营销等独立出来,培育成新的文化创意企业,同时鼓励在城区“退二进三”,将腾空的闲置厂房改造为文创园区。也可鼓励部分企业提升文化创意和科技含量,直接转型为文化企业。最后是抓转入。即加大招商力度,积极引进区域外各种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成长性好、上规模有效益的文化项目。文化产业是智力经济,人才是第一要素,要特别注意招徕各类文化人才,为他们创业创新提供各种条件。从我们当前调查掌握的情况看,全省市、县一级发展文化创意设计、文化旅游、工艺美术、文化用品制造及流通业等相当普遍,个别地区影视服务、网游动漫、文化演艺等核心层产业也方兴未艾,发展势头良好,特别是民营资本充当了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生力军,充分体现了浙江文化经济的自身特色。这些现象都值得各地关注。

三是政策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策的助推。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后,各市、县(市、区)都相继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制定出台了文化强市(县)的决定或意见,并陆续制定了一些扶持政策,但各地工作尚不平衡,扶持力度也参差不齐。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建议各地学习杭州市在市、县两级设文创产业办公室的做法,设立常设工作机构,确定专门工作人员,同时设立一定规模的专项扶持资金和产业发展基金。要制定出台政策,从财政投入、土地使用、税收减免、金融支持等各个方面助推文化产业发展。

四是部门联动。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宣传部门协调指导,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文化建设格局开展工作。毋庸讳言,宣传文化部门工作职能与政策资源有限,单枪匹马是难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必须一方面争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支持,另一方面争取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发改委、财政、税务、国土、科技、商务、组织人事、统计等部门在推进文化产业过程中都承担着重要职责,要发挥各自优势,明确分工,共同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要重视发挥各级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的实际协调功能,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和重大项目联系督办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和帮助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部门要服务为先,各尽其责,尊重文化艺术创作规律,尊重文化人才,尊重市场主体,为他们的创业创新创造宽松宽容的发展环境,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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