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我国财政体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线阅读 收藏

1994年分税制改革初步规范了财政体制,但并未使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之间的博弈关系趋于缓和,反而在原有的领域以新的方式,或在新的领域趋于激化,具体体现在中央与地方事权与财政支出划分、事权与财权划分及转移支付三个方面。总体而言,分税制改革具有明显的双轨制特征:一方面,分税制改革在税收划分、税收征管上采用了一些科学的方法;另一方面,分税制改革也在许多方面延续了原有的做法,如事权与支出划分不清、税收返还等。严格地讲,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只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分钱,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分税制。十余年的运行实践似乎表明:分税制改革具有较强的过渡性质,并正在将其内在潜力发挥至极限。本章将围绕中央与地方事权与财政支出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与财权划分以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三个方面,探讨财政体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负面影响。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