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体制涉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公民等多方主体之间的多重利益与要求,理顺其间关系实际上是一个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这也表明,财政体制的调整与变革既不可能一步到位,也不可能一劳永逸,而是必须建立在我国超大国家、几千年中央集权传统、单一制国家结构等现实国情的基础上,并在动态的发展过程中寻求相关利益的平衡。鉴于前文从规则、行为主体及其行为两个方面分析了财政体制中主要问题的形成机理,本章将在既定的框架内探讨相应的解决思路和办法。
孙德超: 1980年生,吉林集安人,法学博士,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公共经济方向学术带头人,政府信息管理与决策方向学术带头人,MPA教育中心副主任。美国丹佛大学博士后,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国家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人员。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课题、吉林省科技厅项目、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等14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40余项。在《社会科学》《天津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与现实》《中国行政管理》《社会科学战线》《教学与研究》《学习与探索》《理论探讨》《城市发展研究》《经济纵横》《内蒙古社会科学》《东北师大学报》《福建师范大学学报》《福建论坛》等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多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论点摘编或全文转载。3项成果获省政府奖和省级教育科学成果奖,2项成果获省级领导批示。2012年,入选吉林大学首批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骨干。2013年,入选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曾赴美国丹佛大学、巴西圣保罗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进行合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