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国际上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各国经济发展中普遍面临的挑战,也被各国视为政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要责任。中国学者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系统研究,主要集中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从研究“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开始的。从实践层面看,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特征在于:经济能力的迅速提高并未缓解基本公共服务的供求矛盾,基本公共服务的供求矛盾反而更加突出。这就需要良好的财政体制安排。通过财政体制改革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首先需要构建系统的可操作的评价指标体系。这是因为,测算基本公共服务是否均等,需要有合理的评估标准。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是一个重要的标准,但并不全面。换言之,即使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均等,也不能保证不同地区、城乡、不同群体的公民享有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为此,迫切需要建立涉及投入、产出及结果的系统的可操作的评价指标体系。其中,以投入指标为主。当然,投入指标不能只包括财力投入,还应包括人力投入。进一步而言,仅仅有投入指标是不够的。较高的财政投入和人力投入并不能完全反映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整体水平,还需要有产出指标与结果指标。产出指标反映的是公共部门为生产公共产品所做出的努力,主要体现为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与产出比,有助于引导各级政府注重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结果指标是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后得到的关键绩效结果,反映的是提供某项基本公共服务所要实现的基本目标。不同的基本公共服务类型要有不同的投入指标、产出指标与结果指标。比如,在义务教育服务领域,投入指标主要包括生均教育经费支出、生均专任教师数量等;产出指标主要包括普通中小学生均图书数、普通中小学生均计算机拥有量等;结果指标主要包括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15岁及15岁以上文盲人口等。再如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领域,投入指标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数、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等;产出指标主要包括医卫人员平均负担诊疗人次、农村改水受益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重、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等;结果指标主要包括用户与最近医疗单位的距离、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如何建立合理而可行的评价指标体系,推动中国财政体制中事权与财权划分相匹配、转移支付规范化,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国外学者较少涉足的领域,也是本人今后努力钻研的另一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