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报告(2002—2010)》指出,研究生教育应“建立有效的发展与调节机制,优化布局和结构”。2011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下文简称《纲要》)又明确指出,高等教育应“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区域布局结构”。研究生教育属于高等教育的高级阶段,其区域结构自然也纳入结构优化的范围。从《纲要》的表述来看,优化区域结构是手段,促进研究生教育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是目的。换而言之,能不能使研究生教育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是判断区域结构是否合理的重要标准。因此,从我国研究生发展的现实来看,如何促进研究生教育区域结构与外部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但需要注意的是,教育的外部规律告诉我们,教育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同时,还受其制约。因此,要考察我国研究生教育区域结构是否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首先必须找出影响我国研究生教育区域结构的主要因素,以及因素间的相互作用机制。
因此,针对本书第3章所提出的区域结构的合理标准之一——区域结构外部协调,本章将首先探索影响我国研究生教育区域结构的因素,建立因素之间相互作用的分析模型,并将其转化为计量模型,运用相关统计方法计量和测算,对我国当前研究生教育区域结构的外部协调状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