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第十二条给出了“相关市场”的简要定义: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产品或者服务(统称产品)进行竞争的产品范围和地域范围。为了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2009年5月24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这是目前中国反垄断审查中界定相关市场的法律依据。与美国不同的是,该指南适用于所有的反垄断案件,而不仅仅是经营者集中案件。
黄坤: 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反垄断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和双边市场理论,擅长反垄断经济学中相关市场界定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子课题1项,主笔完成Oracle/Sun并购案(商务部委托)、百胜/小肥羊并购案(百胜集团委托)等反垄断案件经济分析报告中的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力测度等子报告;在《中国工业经济》、《财经问题研究》、《当代财经》、China Economist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0余篇,出版专著1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