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人口研究》第2期发表了从2000年普查1‰数据样本通过母子匹配方法计算的20世纪90年代各年份的总和生育率水平。871440这一水平的计算完全从原始数据出发,没有经过任何调整。将这些生育水平计算结果与其他来源的统计调查结果的比较说明,它们之间虽然不能十分吻合,但是都一致性地表明,全国总和生育率在1990年开始结束了10年徘徊的局面,出现了新一轮的持续下降。根据调查数据而且不加调整,不同来源的1990年代后期总和生育率计算结果均低于1.5,比如五普数据揭示的2000年总和生育率仅为1.23,而国家人口计生委2001年全国人口与生殖健康调查的相应结果则为1.45871441871442。此外,所有信息渠道还揭示出,在20世纪90年代初婚、初育的平均年龄均有显著的推迟,各孩次之间的平均间隔有所延长。显然,这一时期总和生育率水平的下降中,不仅有终身生育量减少的影响,而且受婚育年龄推迟的影响也很大。并且,即使在控制了婚育年龄推迟的影响以后,终身生育水平估计不是一般性地略低于更替水平,而是大大低于更替水平。
当然,近年来出生数据质量一直受到强烈的质疑,不断出现漏、瞒报的事件。问题是,我们需要认真地、全面地评价现有的统计数据,科学地推断出漏报问题对总体统计水平的影响程度有多大,并据此调整估计出更合乎实际的生育水平。然而,目前我们还缺乏足够的证据来得出可靠的结论。
我在《对中国1990年代生育水平的研究与讨论》中曾指出,即使考虑一定程度的漏报871443,总和生育率(作为时期实际生育水平测量指标)已经处于1.5以下的可能性很大,去进度效应总和生育率(作为终身生育水平估计)已经处于1.7以下的可能性也很大。这种观点可能与很多专家学者的观点差距很大。我之所以采用这样一种表述方式就是为了强调,在当前缺乏足够客观依据的条件下应当考虑这两种可能性的存在,而不能一味地考虑如何将生育率调高。我并不是否认漏报现象的存在,但是现在处于这样一种尴尬的境地:我们感觉到有明显漏报,但就是查不出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应该按我们的感觉来调呢,还是相信调查数字呢?在此情况下,我认为第一手统计调查结果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依据间接材料和个案材料的推论应该是第二位的,因为这些信息同样存在失真或片面的危险。并且,如果总是过分依赖调整,会将调整本身造成的偏差积累起来。本来普查的目的是为了重新核准人口总量与结构,达到重新洗牌的目的,但是现在的倾向是大家宁愿相信以往各年的人口变动抽样结果,并且以这些信息来调整普查结果,且不说以往各次人口变动抽样结果发布时均已有所调整,就从方法论上也存在着削足适履之嫌。当然,统计最终要以事实为准,但是事实并不是以往发表的数字。
最近以来,得益于与其他专家学者的交流及其对我上篇论文结论的质疑,我从新的角度做了一些统计分析,但结果仍未证伪我对1990年代生育水平的上述观点。
郭志刚: 北京大学中国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