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2013(0723)-0045/0133-SD032/0088
2013年7月19日,央行发布通知,自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包括: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改变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的方式,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取消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2.3倍的上限,由农村信用社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对客户的贷款利率。本次改革对放开贷款利率管制采取了几乎一步到位的做法,出乎机构和市场的预期,反映了决策层推动金融改革的决心和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