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2013(0702)-0041/0129-SD028/0084
1994年迄今,我国的财税体制一直以“分税制财税体制”冠名。毋庸赘述,将“分税制”作为财税体制的前缀,表明我国的财税体制是以分税制作为改革方向或建设目标的。也毋庸赘言,“分税制”所对应的是“分钱制”,是将“分钱制”作为其对应面来设计的。
对照一下“分税制财税体制”的基本含义,不难发现,经过近20年的演变过程,现行的财税体制虽然仍旧称之为“分税制财税体制”,但它同本来意义上的“分税制财税体制”的距离不是拉近了,而是更远了。单就其客观意义上的实践操作而言,在很多方面,以改革之名推出的调整举措,具有“分钱制”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