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2013(0813)-0051/0139-SD035/0091
最近,财政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表示,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为全面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进一步积累经验。根据有关报道,试点方案会采取“杭州方案”,即借鉴上海对增量房屋征收房产税的模式。无论是锁定在高档房和别墅的重庆模式,还是只针对增量房屋的上海模式,以及可能推出的杭州模式,都意味着房产税向个人住房全面覆盖的步伐日渐日近。不过,对房产税扩围,下面几个问题值得考虑。
第一,不宜与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相挂钩。自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个人住房商品化以来,我国的房价涨势明显。近日有报道指出,从2003年至今的10年时间里,尽管政府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达43次,但房价上涨超过10倍,使人们禁不住怀疑政府的楼市调控政策有多大的实效。我国房价的较快上涨,除传统文化、家庭规模日益小型化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土地资源有限。在庞大的人口面前,不论什么资源,都是非常有限的。有限的资源决定了土地供应甚至住房供应,始终处于紧张状态。这样一种国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不应求应是常态,房价上涨应是趋势。扩大房产税对个人征收,只可能会延缓这一趋势,而难以明显控制住房价。就此而言,那种以为利用房产税就能打压房价的想法很可能落空。
第二,增加地方政府收入的作用有限。1994年税制改革所形成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财力上收的趋势让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地方政府陷入财力紧张的窘境,这也是为何地方政府热衷于搞“土地财政”,不断推出融资平台债的一个主要原因。同时,“营改增”从2012年上海试点,到试点范围扩展到另外9个省(市),再到试点全面铺开。如果不对现有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进行根本性的调整,恐怕会使地方政府所能掌握的财源越来越少,但房产税的扩围很难承担起成为地方政府主要财源的重任。据有关方面统计,2011年上海市地方财政收入3429.8亿元,其中房产税22.1亿元,该项收入在上海总体财政收入中仅占0.64%;2011年重庆征收房产税总计近1亿元,也仅占重庆地方财政收入的0.3%。可见,房产税对地方政府而言只是一个很小的税种,如果依照眼下传闻的房产税扩围试点方案,无论如何也难以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只不过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税种而已。
第三,缩小社会财富分配差距的效果有待观察。根据年初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3~2012年我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十年间这一系数最高为0.491(2008年),最低为0.473(2004年)。虽然低于民间研究机构的估算水平,但官方数据也都高于0.4的国际公认的警戒线,意味着我国明显存在着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现象。收入是流量,财富是存量,收入通过购买资产的行为转变为财富。因此,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在调节收入分配的机制起不到有效作用时,收入分配差距就会演变成财富分配差距。当前我国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政策工具是个人所得税,但显而易见的是,尽管个人所得税收入有较大增长,也尽管辅之以支出政策调节收入分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现象却并未得到根本性的缓解,由此导致社会财富分配差距过大。房产税是对财产的征税,因此可归为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的政策工具,不过从上海、重庆的试点情况看,房产税收入在整个财政收入中的占比微不足道,如果仅从如此小规模的收入看,房产税难以起到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的作用。更何况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的另外两个主要税种,赠予税与遗产税,至少近期还看不出要开征的迹象。所以,在没有其他缩小社会财富分配差距的有效政策工具的情况下,单凭房产税的“单打独斗”,对缩小社会财富分配差距过大恐难有明显效果。
第四,需关注民意的诉求。房产税是直接税,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税负转嫁,是许多家庭实实在在要承担的税负。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财产的积累以及个人公民意识的提升,这个关系到许多家庭切身利益的税种,如果实现扩围,可能必须要面对社会大众的民意诉求。比如,房产税是否需要经过立法?房产税是否预示着地方政府必须改革公共服务的提供?房产税收入如何才能有效使用而不至于被浪费?,等等。这些诉求,其中不乏合理的成分在内,但另一方面需特别注意的是,当今社会,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资讯传播速度大大加快;互联网上的“名人”,有众多追随者。他们对社会大众的影响,甚至让不少人在许多问题上,不问事情的曲直,只问立场。这些人虽然尚是少数,但不应忽视他们会利用互联网煽动民众,对政府形成压力。因此,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房产税如果扩围,决策者和执行者应未雨绸缪,事先尽可能考虑到社会大众的各种反应,做好应对的各种方案,并能合理引导社会舆论。
总之,随着房产税越走越近,为了便于它的顺利实施,我们不应对房产税赋予太多的要求。如果将遏制房价、显著增加地方政府收入、缓解社会财富分配差距的功能集于一身,希望“毕其功于一役”,不密切注意社会舆情,反倒可能徒增了实施的难度。因此,将房产税归位于一个普通税种,按照其本身特点、规律,结合国情,完善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才是可取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