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中国公司境外上市重组、 资本跨境流动的内部法律问题可以发现:一方面, 中国公司境外上市过程中资本重组的目的在于满足境外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上市所规定的法定条件, 企业将自身的一部分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按照境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调整会计报表, 转换组织机构形式, 划分股权,理顺企业及下属公司的产权关系, 把一个国内企业改组成符合境外上市要求的公司; 另一方面, 我国公司境外上市过程中的资本重组、 跨境流动又与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规定存在冲突。 这种看似矛盾的现象不仅反映出我国法律、 法规关于公司境外上市规定的僵化, 而且也进一步说明公司境外上市的实质并不仅仅在于形成一个符合境外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 还需要在股份有限公司形成过程中使公司的一系列内部事务与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