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各地方从其社会经济条件的具体情况出发,积极推行土地制度改革。一方面,通过土地制度改革而建立的地方性规则突破了现有的立法框架;另一方面,这种地方性规则又体现了其正当性和现实需要。由于受户籍制度、农民集体成员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以及土地整治和土地规划的实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城乡统筹发展背景下的土地制度改革面临巨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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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介: 杨一介,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土地法、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