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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苏南农业“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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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苏南的农业规模经营大体上经历了两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根据自愿的原则,自发形成了一批种田大户,解决了部分农户不愿种责任田的难题;90年代,则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推进了以村办农场为主要形式的土地规模经营。从理论上说,由村办农场对所属耕地实行集约化的规模经营无疑有许多的优越性,它便于村统一合理安排作物布局和保证农产品合同定购任务的按时完成,便于新的农艺技术措施的推广、应用,便于提高农业机械使用效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便于国家、集体对土地的征用等等。然而,在实践中我们还必须考虑与之相关的其他许多因素,如现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农村的就业状况、农业经营效益的变化带来的影响,以及绝大多数农民的意愿等等。在村办农场建设方面,如果不切实际地凭借行政手段强行推进,往往是欲速而不达,也易助长基层工作部门的虚报胡夸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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