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长期以来主要农产品产量居世界前列。自1995年以来,我国的谷物、肉类、棉花、花生、油菜子、水果总产量均居世界第一,茶叶总产量名列第二,甘蔗总产量列第三,大豆总产量列第四。
江苏作为农业大省,农林牧渔业总值列全国第二,棉花总产量列第三,粮食总产量列全国第四,水产品列全国第六,油料、肉类总产量居第八。虽然农产品总量一直位居全国前列,但“农业大省”并未发展成为“食品大省”,农产品虽有综合生产优势,但并未转化为市场竞争的优势和出口创汇优势。据1996年全国农产品出口情况统计,广东省出口农产品(主要是加工农副产品)达25.5亿美元,山东省为15.9亿美元,福建省为14.5亿美元,浙江省为6.9亿美元,上海为6.6亿美元,辽宁为6.5亿美元,而江苏为5.8亿美元,大约相当于广东的四分之一,山东的三分之一和福建省的一半。笔者认为,农产品加工业的相对薄弱,是形成江苏这一落后局势的重要原因。
荷兰采取的是大进大出的农业发展战略。荷兰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占GDP的比重长期稳定在100%左右,特别是农产品贸易占了相当大的比重。1985~1989年的5年间,荷兰商品进口总额为4658亿多美元,其中进口农产品近701亿美元,占商品进口总额的15.05%。同期商品出口总额为4758亿多美元,其中出口农产品约1091亿美元,占商品出口总额的22.92%。5年中商品进出口贸易顺差为100.25亿美元,而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顺差高达389.64亿美元。也就是说,荷兰的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巨额顺差,弥补了非农产品贸易289.38亿美元的赤字,农产品贸易为平衡荷兰国际商品贸易收支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荷兰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结构清楚地反映出,每年大量进口的主要是谷物、饲料、油子等土地密集型的大宗初级农产品。以谷物为例,1987~1989 3年间净进口量为113.75万吨,是其同期国内谷物总产量的3.1倍;每年大量出口的则主要是肉制品、奶制品、水果和蔬菜等高附加值的劳动和技术密集型农产品。借助于国际贸易活动,通过土地与劳动力的进出口置换,荷兰不但充分发挥了其农业生产技术和人力资源优势,还成功地解除了耕地资源短缺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制约,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