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近几年来,江苏各地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转包、转让、互换、委托代耕、反租倒包、股份经营、拍卖、抵押等形式多种多样,这对农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无疑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从总体上看,过去的二十多年中,江苏省与其他省份一样,农村土地流转的速度并不快。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2006年底江苏有流入或流出耕地的农户共144.9万户,占全省总农户数的10.14%左右;省农林厅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底全省农用土地流转面积达736.74万亩,占全省承包地总面积的14.61%。
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加快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是江苏省的既定方针和政策导向目标。当然,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首先必须遵循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原则,坚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原则,坚持流转后土地用途不变原则。在坚定不移地遵循上述三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如何结合江苏的省情特点,加快江苏农村的土地流转,本文特提出几点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