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向全党和全国各级政府、社会各阶层明确提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理念和要求。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发展政策,导致我国城乡之间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巨大落差,因而缩小城乡差距是现今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面临的最紧迫的任务之一。
尽管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城市工业、农村农业的格局,早已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为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所冲破。但在社会、经济其他许许多多的领域,城乡区别对待的制度设计仍无时无处不在继续演绎着诸多的不公平,束缚着农民的手脚,损害着农民的权益,阻碍着农村的进步。缩小城乡差距和实现社会公平目标,关键在于摒弃现行的一切不公平的制度设计,使得不同社会群体共享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