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经济改革的推广和深化,1983年中国农村实行了政社分开,恢复了乡镇建制,1987年开始试行村民自治,1998年底国家正式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这一切表明,随着现代化建设的深入推进,中国农村社会政治正在发生结构性的历史变迁,围绕这一变迁,有关村民自治的功能、村民自治中权力结构的变迁、村庄政治秩序的理性构建、村民自治的村庄基础等也逐渐成为国内学术界和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戴玉琴: 1970年生,江苏泰兴人,法学博士,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扬州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江苏省党史学会理事,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骨干教师,扬州大学新世纪人才工程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学科方向负责人。主要研究领域为当代中国民主政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子课题3项,省级、厅级项目多项;出版专著《村民自治的政治文化基础——苏北农村个案分析》《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民主政治发展论纲——基于村民自治制度视角》;在核心刊物和省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0多篇,多项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等摘编或全文转载;合著和合编著作10多部。荣获江苏省高校哲学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学术大会优秀论文奖共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