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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儒教和儒教文化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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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专家学者,大家下午好。我的发言主要是想谈一下儒学、儒教和儒教文化复兴这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儒学和儒教的关系。目前学术界对于儒学和儒教的关系有许多不同的解读,我认为,从历史本身的实际情况来看,儒学与儒教在历史上本来应该是密切结合和不可分割的。我们这里谈的是历史上原生态的儒学,而不是近代以来大学引进西方的学术分科体系后形成的儒家哲学。儒家哲学主要对儒家义理作哲学化的探讨,是西方哲学理念与中国传统学术相结合的产物,意在对于儒学进行理性探讨,这无疑是很有价值的,但是,在这种新建立的中国哲学学科中,儒学固有的安身立命的功效被消解了,但对于原生态的儒学而言,安身立命的功效是极其重要和不可或缺的。这就涉及如下这一基本问题,儒学到底是什么?历史上的儒学是天人之学,是司马迁说的“究天人之际”的学问,戴震说过“天人之学,经之大训萃焉”,将天人之学作为儒学的核心内容,《四库全书》的叙论所说的“推天道以明人事”,正就是儒学的基本特点。作为天人之学的儒学包括两个基本向度,第一是天,第二是人,天这个层面代表着儒学的终极关怀,也是儒家宗教性的根源。孔子讲“畏天命”,讲“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以及子贡说的“性与天道”,恰恰体现了儒学的形而上关怀。人的向度就是对儒家对于人性、人伦、人道和人间秩序的一种探讨,体现了儒家的人文理性。这两个方面在儒学当中是密切相关的,牟宗三先生讲,儒学提上去就是天命天道,落下来就是人伦日用,这两个方面圆融统一,既有天道又有人道,体现了中国文化的根本精神。

儒学固有的内容具有天命天道和祖先崇拜的部分,体现了儒家的宗教性,这已经由港台新儒家作了充分的阐发。但是儒学不仅仅是一套有关天道性命的理论,在传统社会中它还是一种现实的社会存在形态。从社会学角度看,儒学的终极关怀,体现为一系列的信仰制度和祭祀制度,转化为一种现实的宗教形态,成为一种宗教,尽管它与基督教、佛教在形态上存在明显差异。

儒家在超越性方面的主要体现是三祭,祭天地、祭祖先、祭圣贤,三祭的理论基础又是《大戴礼记》所说的礼三本,就是“天地者生之本也,父母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所以儒家既有终极关怀,又有一套现实的祭祀制度,二者的结合构成了现实的儒教。

如果没有了儒学,儒教缺乏一个义理基础,儒教为什么是这个样子,而不是基督教或者佛教的那种形态,这得从儒学的天人观中去寻找答案。没有了儒学,儒教就是无法理解的。反过来,如果没有了儒教,儒学的根基就不存在了,因为儒学通过儒教所确立的社会组织形态而获得了现实的存在与意义,与生活和民众建立了真实的联系,成为一个有机的生命体,离开了这样的体,儒家就被游魂化了,它就只是图书馆里的典籍文献而不再是现实的儒家。这恰恰是近代以来儒家的最大困境,所有与之有关的组织体系统统被清除了。按照儒家的鬼神观,游魂化非常危险,作为游魂的时间长了,魂就会散了。如何在新时代条件下重塑儒家的组织载体?是当代儒学面临的最为紧迫的任务。游魂化的结果使得目前的儒家经典基本被看做是过往的史料,成了纯粹哲学史的对象,这样的研究与原生态的儒学是迥然不同的,历史上的儒学是上接天气又下接地气,那种完全被理性化的儒学则是上不接天气不接地气的。儒学的复兴要重新完成天气与地气的对接。

第二个问题是对儒教特征的再认识。既然我们说儒教也是一种宗教,但是它是什么样的宗教?这个问题需要探讨,为什么要探讨这一问题?因为如果不把儒教的基本属性搞清楚,对它就缺乏一个基本的认知和判断,我们怎么重建?又为什么要重建?这些问题就缺乏回答的基础。上面几个老师都讲到了杨庆堃,他在《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中提出了分散性宗教的说法,这个说法贡献非常大,很有启发,但实际上并不适合于描述儒教。他认为儒教是一种非制度化的宗教,因为儒教没有独立的社会组织系统,而是和其他的社会组织、政治组织、教育组织等结合在一块了,儒教与礼和俗结合在一起,所以不是制度化的,这个制度化的含义,显然是以基督教作为参照。但是实际上儒教仍然可以说是一种制度化的宗教,不过它是一种层级性的制度化宗教。层级和等级概念是有所不同的,梁漱溟先生早就指出,西方社会中一向存在固定封闭的社会等级,不同等级不能转化,传统中国则不然,中国古代社会的各个等级是可以转化的,尤其是通过科举制度。儒教为什么成了一种层级性的宗教,因为中国的礼制是分层级的,乐以合同而礼以别异,礼的主要功能是区分,具有明显的社会阶层属性,这对儒教的层级化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层级性是儒教的主要特点,但从公民社会的角度来看,层级性恰恰是儒教的重大缺点。这种层级性的格局使得它无法建立独立的宗教场所、专职和覆盖社会各阶层的教职人员等,也没有职业化的传教队伍,无法成为一个普世性的宗教。这种形态和公民社会中强调人人自由平等的基本理念是相违背的,也是儒教重建过程中要重点改革的。

第三个问题是儒家文化怎么复兴。儒家文化的复兴应包括儒学和儒教两个方面。

第一,儒学的复兴。儒学的复兴要沿着两个路径,首先是儒家哲学要大发展。彭永捷教授提到,前一段中国哲学界关于中国哲学合法性的讨论,很多学者否定儒家哲学,说它根本不是我们固有的儒学,因而完全不合法。此一观点是值得推敲的。儒家哲学确实是中西学碰撞的产物,但它对于我们提高我们民族的理性分析水平和逻辑分析能力至关重要,一个苦于逻辑思维不发达的民族决不能否定哲学的研讨,儒家哲学作为现代学术体系的有机部分应该大力发展。

其次要恢复儒学经学。这一点中国人民大学做了很多的工作。“六经”是中国文化的根本与常道,其基本精神完全可以和现代公民社会结合起来。儒家经学是以弘道为己任,它专门研究道统,阐释道统,发扬道统,决不能全面否定。如果不恢复儒家经学,儒家道统的研究就缺少专门的学科,就会直接影响到儒家安身立命功效的发挥。

第二,关于儒教重建。儒教是有着2500多年历史的宗教,不可能原封不动地搬到今天的公民社会,必须对它进行改革。首先要改革原来那种层级化的形态,变成一种一元化的教团式的建制化的宗教,这在儒学界仍有很大的争议,有些学者说没有必要,但我认为是必需的。传统社会中的儒教可以存在,是因为有家族、祠堂以及私塾、科举等各种社会组织依托,这一切社会组织在今天已经没有了。今天的社会是高度专业化分工的社会,一个宗教在这样的时代和社会中,如果没有发展成为一种专业化存在的形式,就无法存在,更谈不上为生民立命了,它的唯一前途就是消亡。因为时代变了,儒家要想继续生存就必须建制化。其次处理好政教的关系,现在有一个观点是要儒教国教化,很大程度上就是要将儒教意识形态化,搞“政教合一”,这些人的想法可能是爱护儒学,实际上是害了儒学,也是与公民社会建设完全相背离的。儒教只有学习基督教“恺撒的归恺撒,上帝的归上帝”的精神,才能在完成自身重建的同时,在中国社会现代转型中发挥建设性作用。走“政教合一”的所谓国教的路子,现实中绝无可能,只能使得儒家丧失了难能可贵的复兴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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