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研究中资机构在投资海外金融行业中所产生的间接征收法律问题。在以典型案例——“中国平安—富通集团案”和“民生银行—UCBH案”作为分析样本的基础上,笔者分别对间接征收的核心理论问题,以及间接征收在金融业所呈现的新特征进行了梳理与检讨。笔者认为,这些新特征,将在以后的国际金融投资实践中逐渐形成较为固定且个性鲜明的间接征收模式。
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
陈胜: 陈胜,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国银监会法规部工作人员。
陈河源: 陈河源,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学生。